科研实验管理平台
经济学院数据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(2019)

时间 : 2020-01-08

  

    从我院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出发,近年来学院采购了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、中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库、经济普查数据库以及人口普查及抽查原始数据等微观数据。为了确保数据资源的安全使用,规范管理,特作如下规定:

1. 经济学院采购的全部原始数据均存储在学院云平台上。

2. 对于2014年及以后采购的数据库,仅限在云平台上使用。经院师生可以申请开设云平台账号,使用数据库。

3. 原则上学生不能直接接触原始数据,若因为项目研究、论文写作等需要使用微观数据,必须得到导师的批准认可后才可以申请云平台账号。

42014年之前采购的数据库,含中国商品海关进出口数据2000-2006年、20042008年经济普查数据,采用以下管理办法:

1)用户需要填写“经济学院数据库使用登记表”,经审批后到实验中心管理员老师处拷贝数据。

   2)数据库属于原始数据库资料,仅限于经济学院的老师使用。如果教师离职,则不得再使用该数据库,更不允许擅自带出项目组。

   3)如果有教学、科研需要,经济学院老师须与其他学院老师进行合作,则其他学院老师不得接触到原始数据库资料,以免数据库被拷贝。

   5. 严禁将微观数据库通过各种方式在网络及电视媒体上进行宣传、公布及转借他人、用作商业用途等。违反者一经查处,将停止其使用数据的权利,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后果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实验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12修订